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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各种意见中,刘山青的意见渐渐成为了主流,并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赞同。既然一次试探没有试探出来,那么就要再次试探。可是试探的方式要做一些变化,应当在平州方面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,也就是说尽量不与各方争利,同时要符合平州方面遵循的律法。
刘山青的办法是“上诉”。在这几天的审问过程中,这个小团体的核心班底相当于经历了一次“普法教育”,对于律法和程序开始从心底里有了一份潜移默化的认知。在最终判决结果出来的时候,巡回法院提刑官曾经追加过一句话,即“若有不服,可于六十日内依律上诉”,但为刘山喜等人辩护的讼师告诉他们,这个结果已经非常好了,建议他们取消上诉。
“讼师说了,上诉不会有太好的结果,咱们这个案子,终审和初审的判罚不会有太大变化。再说咱们也没吃什么亏,费那个劲道作甚?”刘山周不明白,他的问话代表这了大多数人的想法。
“咱们不求改变判罚结果,咱们只求这件事情能够引起营州都督的关注。”刘山青解释道:“直到现在,咱们一直是在和平州方面打交道,某甚至怀疑,营州都督府究竟知不知道咱们已经到了平州,要知道咱们可是在这里被晾了一个多月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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