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尤其是想要在私人场合中对着特定人展露自己的时候,既不知道自己打扮成什么风格最好,也不知道对方会喜欢什么风格,挑来挑去不知如何是好,最后选择自暴自弃。
风格是个很玄学的东西,有时候某个人尝试与他常穿相反的风格会惊艳所有人,但有时候却天雷滚滚,让人恨不得怒吼一声,还是待在舒适区比较好。
好在韦恩庄园的孩子们都有自己极为独特的审美,提姆在私人场合喜欢穿的偏学院风,一般是衬衫加毛衣外套加休闲领带,得益于德雷克家的好基因,提姆又高又瘦,这种风格总让人联想起学校里最帅成绩也最好的那个学长。
杰森一贯喜欢走酷哥风,最喜欢的就是哥谭街头文化符号,可以称得上是布鲁斯说唱事业的优秀继承人,走到哪儿都是黑色短袖加护袖、破洞长裤运动鞋、鸭舌帽加金链子,这真是图派克来了都要叫一声“bro”。
相比之下,迪克的个人风格一直不够浓郁,有事没事都穿运动装,而且他竟然是三个人当中最不热衷逛街的那个,当然也有可能是他得学芭蕾,没那么多时间在街上瞎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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